2007年03月 存档

你参与的是一个人的生命

2007年03月12号,星期一

把留言翻看了一遍,我这里的,加上李燕那里的,上千条留言。

就象evans说的一样:”其实在以前的安乐死讨论中,那个想要死亡的主体是没有发言的,人们不知道他/她的想法,而这个事件,我以为,是让人从这个主体的角度上作些切实的思考。”

今天,在这里,所有人,医生,律师,学生,孩子…他们写下他们的意见。

他们并不仅仅是在讨论一个立法的问题,而是参与一个人的生命。

还有很多人,自己是残疾人,或是家有患儿的父母,或是经历了家人病痛甚至死亡的人,把他们最赤诚的感受说出来,尤为让人感动。

我把大家的一部分留言做了一个简单的分类,以支持或是反对这样简单的形式来摘选一些基本的观点出来。

李燕所写的,只是一份连议案都算不上的纸,但这张纸的背后,是一个人—–一个“让人看完她的文章后就躺在床上两个小时试着去体会她的感受”的人。

我们都清楚,立法不是一件能够在短期内能解决的事情。但是李燕让我明白,立法的权力,是你我所赋予,我们要珍重这样的权力,因为每张写在纸的法律,都参与着人的自由和生命。

反对:NKspielberg:

我阿多诺说,“奥斯威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我想,我们,这些没有尝试过那种痛苦的人,来讨论该不该对李燕这样情况的人们实施安乐死,这本身可能也是野蛮的。所以说出下面那些话之前,我要先诚实地请求李燕的原谅。

允许一定情况的人士被执行安乐死,这里,我想知道的是,这个“一定情况”是什么情况。李燕的情况,如果可以允许安乐死,那么,和李燕不同、但也因为承受着苦难或者预想将要承受苦难的人怎么办?是不是都可以被执行安乐死?如果这样的话,底线在哪里?癌症晚期?瘫痪无人照顾?还有没有?先天残疾被父母抛弃算不算?无家可归无自理能力算不算?还有没有?

我想说什么?我想说的是,我们可能永远无法找到一个真正的底线,去判定这类人可以如其所愿被执行安乐死、而那类人不可以。一个人如果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那么对他来说,他一定是承受着已经无法承受的生命之重,而当他把他的这份重,这份苦痛告诉别人的时候,有多少会否认他没有足够的理由去死?如果安乐死合法的口子开了,你用什么去判定这类人的痛苦是真正的安乐死允许的痛苦,而那类人不是?谁的痛苦不是痛苦呢?

那怎么办?

对所有个人承受着难以忍受的痛苦的人,我们都说,好的,我支持你安乐死。这是善意的,可这一定就是对的么?一个人,如果觉得已经难以承受,同时又已经看到有人被执行了安乐死,这时候,我们拿什么来说服他,“请你不要学别人那样选择安乐死,相信我,你能熬过去?”
可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糟糕到当事人无论如何都无法煎熬的地步。也许,再多活几个月,几星期,甚至几天,就会突然有什么东西,出现了,成为支撑生命的理由。可我们已经被执行安乐死的同胞,却永远等不到这一天了。

是的,我们善意的结果,有时候,可能造成整个社会对生命的消极。这是否就是我们对待生命应有的态度?又是否是最正确的态度?
说了这么多,很混乱,而且确实,也很野蛮。如果李燕能看到这话,请接受我真诚的歉意。我无法支持你的选择。也许的确,这是因为我并没有承受你那样多的痛苦,无从更为贴切地了解你的感受。但是,请相信我的真诚。请相信有那么多人都在真诚地关注着你。面对你,我无法说出“死不能解决问题”这样的话。但是,我想说,如果你愿意选择活下来,至少,可以看到更多的明天。而明天,也许你的生命中会出现一样东西,它告诉你:生活下去是好的。

再重复一下我昨天的想法:

安乐死是饮鸩止渴——对这个社会而言。这个社会更为需要的,不是安乐死合法化,而是给与更多的生命活下去的理由。

支持:

Hellen:

      遏制生命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
      遏制自由的生命不是真正的生命。

      这是2005年第77届奥斯卡最佳外语片《深海长眠》中的一段对白。影片根据西班牙人雷蒙·桑佩德罗的真实经历改编,他为了争取结束自己生命的庄严权利而斗争了30年。

      雷蒙·桑佩德罗二十六岁时因一次海边跳水意外导致自颈以下全身瘫痪。1993年,五十岁的雷蒙展开诉讼,要求西班牙政府准许他由别人协助自杀,实施安乐死最终没有如愿。1996年,雷蒙出版了Letters From Hell一书诉说了他的经历和感受。最终,雷蒙在1998年1月由未能证实身份的人协助下服毒自杀。当时西班牙警方随即以协助自杀的罪名逮捕了雷蒙22岁的女友,但之后的一周雷蒙所居住的小镇上几乎所有居民3000多人陆续“自首”,承认协助雷蒙自杀。

       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有尊严的活着,有尊严的死去,这样才是有价值的人生。

反对:聆听的河:

尊严是生命的价值,选择的权利更是生命的实质,而信念会让你作出正确的选择~
我从未有过任何病痛的父亲98年得了胰腺癌,从确诊到辞世的短短两个多月中,他有短暂的动摇,并有放弃生命的尝试,一家子人汹涌的泪水中他顽强地选择了痛苦地活着,50多天24小时没有睡眠,剧痛也坚持不用任何止痛药,因为他期待着活的时间能超出止痛药对他不起作用的那一天。最后爸爸的内脏全部损坏,不得不相信不再有任何生的机会菜开始冷静地安排自己的去日……

想对李燕说的是:生命也许不会出现奇迹,但不去坚持怎么知道真的没有奇迹?不仅是身体健康和疾病上的,还有人情冷暖和社会救助上的~

总会要回家,辛苦了再辛苦一些,也许就会不一样~
支持:

人有生的权力,也有死的自由。有尊严地选择死亡也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

这是我在目睹了父亲因肝癌苦苦挣扎去世情景之后的感悟。最后两星期,他已完全不能进食、不能安睡,全身赤裸,插满了各种管子,他不能翻身、不能坐起,但他的双手不停地在空中抓着,眼睛翻白,嘴巴不停地动,但却发不出一丝声音。他疼,但他却连喊的能力都没有了。我去找医生,医生只肯继续开早已失去效力的口服止痛剂。我问为什么不能开静脉注射的止痛针,医生说以病人的身体状况,静脉注射止痛剂就有可能让他“睡过去了”。而医院只允许病人“病死”,但不能让他“睡过去”,即使是家属签字负责也不行。

在已经确定不能治疗只能“对症支持”的情况下,为什么就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病人的临终痛苦?这种只允许不冶病人“耗死为止”的做法究竟是为了谁?强迫一个人痛苦地、无尊严地苟活着与允许他选择结束生命哪一个更人道、更有人性?

我希望“安乐死”的法案能够被制订、实施,哪怕手续再复杂、操作难度再大,起码也给人一丝希望。毕竟,我们都有那么一天……

反对:

[匿名] 宝贝不哭
 
2007-03-12 16:21:59
活着,不要放弃。我唯一的女儿,手术后成了植物人。但在妈妈眼里,只是睡了。一年半了,孩子还在睡。但不能放弃。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就能为亲人带来宽慰,带来梦想,为自已重回往日存一份希望。别放弃,为你所爱的人,别放弃。
 
 
支持:
蓝月2007-03-12 14:46:45
 
我是一个残疾儿童的母亲。

我女儿今年18岁了,是小儿脑瘫患者,现在的智力只有2岁左右,生活不能自理。

从两岁她的病情确诊后,她就一直在我的身边,我带着她走了许多的地方,花了许多的金钱,用了五年的时间,疾病没有多少起色,我也已经从各方面都筋疲力尽了。于是我放弃了给她的治疗,只想给她存一笔养老的钱,在我们都活着的时候,好好地生活。

在这以后,我一直在做:让女儿,吃好,喝好,干净地活着。而自己,尽量地快乐,好好地工作,努力地存钱。

但是现在,我却想的更多的是,我死了后她怎么办?给谁?谁来照顾她?她越来越大了,也越来越难服侍了,光是给她洗澡就已经很困难了,我都抱不动她了。

去年她奶奶带了她五天,回来后内裤上尽是尿渍的痕迹,看来女儿不知道尿湿了多少次的裤子,而每次都是用自己的体热捂干的。

从那时侯开始,我没有办法再相信任何人可以带好她,我担心我不在了,她连最起码的生活饮食起居都会失去了。

我也不相信我们国家的福利机构,那里一个人要照顾好几个人,根本就顾不过来。向我孩子这样的,肯定是被撇在一旁无人理会,是一样的受罪。

所以我想,我唯一可以做到的,就是在我可以预料的将来,我带着她一起离开人世!

如果我突然离世,那将是我女儿最大的不幸。

我赞成安乐死!!
 
支持:2007-03-12 12:43:29

我是一个医务人员..

我了解她的痛苦
 
在医院里见过很多如她这样甚至比她更需要安乐死的人

大家都说我们是在挽救生命...

但是,我深深知道多留他们一天 他们就多一天痛苦

那么痛苦的活着 ...

是我们让他们那么痛苦的活着...

每想到此,内心就有深深 深深的煎熬

挽留一条以日计算 身体与内心时时刻刻都倍受煎熬的生命

这样...是对还是错???
 

反对:

黑衣红心:我是个医生,关于’安乐死’我想谈一下看法!

什么样的人需要安乐死呢?医学上无法救治的人,怎样证明无法救治?谁来证明呢?那一级的医疗机构才能证明呢?以目前的医疗水平还很难达到,现在世界上也只有荷兰立法通过’安乐死’但依然有很大争议,很多病人现在在部分医生眼里,是不治之症,但医学会有奇迹发生,而且生命也会发生奇迹,如果病人被安乐死了, 医生可能真的变成杀手了?病人就真的成了冤死鬼了,如果医生医德缺失,安乐死,就会成为医生借口.而病人家属如果对病人没有爱心,产生厌烦心里,安乐死就会成为抛弃病人的借口

支持:

飞雪剑:

安乐死问题实际上是接受死亡法则的生命处置问题。这类行为实质上是以生命终结法则为基础的针对生命终结方式的处置。故可以将安乐死的实质界定为“生命终结的处置行为”,而不能将涉及生命处置行为作为研究对象,安乐死主要针对如何选择生命终结方式,而不是针对生命处置方式。

因为生命处置方式包括的两层意思:一者为挽救生命,一者为终结生命。而安乐死不是在生命处置方式这一层面上去选择是挽救还是终结生命。它仅仅是在已无法挽救生命的前提下去选择采用何种最佳方式去终结生命。因此安乐死的实质是“生命终结的处置行为”,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优死”行为。

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来说:我国宪法尚未明确规定生命权,未明确规定公民本身生命的权利,但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我国公民享有人身自由的权利。每个人在享受自由权的时候都有义务尊重其他每个人的自由死亡的权利本身体现的是一种人格利益。而这种死亡方式必须是一种无害于他人的行为。

生命的价值在于社会,因为价值本身就是一个社会概念,价值只能在社会中才能得以体现。而生命的价值并不是指生命本身,价值属于社会而生命是个人的。病危患者要求安乐死,基于法律的空白而被拒绝,被迫痛苦的生存下来是自由吗?自杀被认为是于他人有害的行为,那么法律是不是应该给自杀而又未果的行为给予法律的制裁让其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呢。既然法律没有,就承认了生命属于个人,自杀行为于他人的危害,不足以要求法律的禁止。

从是否构成犯罪上来说: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对犯罪本质的规定,任何一种犯罪都必须具备三个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性。而且,这三个特征必须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而社会危害性是三个特征中最基本的特征,也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故一个不具备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当然不具备犯罪的其余两个特征。故安乐死是“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因为如果说安乐死行为是犯罪的话,则根据在于说它侵犯了人的生命权。但是在前面已提出安乐死不是对生命的处置,而是对生命终结的处置,是行为人依病人承诺对病人死亡方式采取的人工调控。它不是对生命权的侵犯,相反,它是在尊重病人生命权的基础上的对病人死亡方式采取的优化处置。采取这种优化处置,不但可以解除绝症患者的痛苦,保持其人格尊严,而且可以减轻社会与其家属的物质、精神负担。从这个意义上说,实行安乐死不但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反而对社会有益。因此,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不是犯罪。

雨落在每个人头上

2007年03月11号,星期天

李燕又留言说,她急切想通过我找到能立法的人大代表。

法律,其实是以立法形式表现出来的多数意志。

而多数人的意志,就象霍尔姆斯法官说的那样:“并不来自逻辑,而是来自经验。”

就是说,能决定这个关于安乐死的议题的,是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流行的道德观念和理论,包括我们共有的偏见。

博客是庶民的会场,每个人手中都握有权力,李燕,你的未来由他们决定。

在李燕博客的留言里,我看到施晓晖与她的对话。

转贴在此。

在作出支持和反对之前,让我们先提出问题。

施晓晖to李燕:

我想你的处境让人觉得为难的地方在於,谁都沒有底气敢对你说放弃生命是錯的,因为谁都沒有经历过你的痛苦,所以大家都会觉得自己沒有施行终极審判的权利。而老实说,我是十分庆幸这种事情沒有摊到我头上。而且,我赞成选择放弃是个人自由,硬要个人意志服从集体价值观有时会是件殘忍的事。
我这样理解你的处境,一个忍受了廿八年殘疾折磨的人,不堪对未知的恐懼,決定放弃生命,並尝试争取社会认同。我的问题是:

1. 为什么选择这个时候?我的意思是你既然已经忍受了廿八年?能不能这样理解:单纯身体上的痛苦其实不足以让你放弃生命?(尤其是你曾经对生命那么堅強过,我不太相信你由始至终就抱着一了百了的心态,而从來不曽设想过其实你也有可能活得更好。)

2007-03-10 22:24:58

李燕:我现在提出这个想法我觉的都晚了.这个最大的原因就是,我的身体状况在不断的衰败,直到我连吞咽的功能全都丧失掉.活活被饿死为止。我从10岁就想到了死,可那时病情还轻,父母也都还年轻,所以这方面想的很少。现在我的病不再轻了,父母的年纪也不在保持在四、五十岁的状态下了。所以,未来(离开妈妈的日子)我该怎么过,我很害怕……

2. 你提到对未來的恐懼促使你作出这个決定,但以你的经历,一旦曝光在大众传媒,你就有机会成为被社会看顾的德育标本,即你的担优有可能在一夜间得到足夠的社会资源去解決?(当然,我不是说这是你提出议案的动机。)到那个时候,你还会不会选择放弃生命?或者,堅持把议案提交兩会?如果只是安顿的问题,难倒除了安乐死,就沒有其他更好的出路?

2007-03-10 22:28:36

首先我想说一句,我提出安乐死立法不只是解决我自身的问题,也是提那些无法说出想安乐死的那些无奈者们的心声,正如和我以前一样,我想说的话,没法说出去,跟身边的人说了,他、她们要么指责,要么不让说。可现在我有了电脑我可以说出我的想法了。其实,有很多人有这个想法,只是身处在无奈的境况下而说不了。也有人曾经说我是利用安乐死的呼声来诈骗别人的钱财,我想他她们是没有见过我在现实中的生活场景,如果看见了就不会有这个想法了,钱就能百分之百的管用吗??有时候钱在无奈面前是显得很苍白无力的!!安乐死的呼吁我是会继续的,而且进行到底……要使我的生活无忧虑的话,除非我的父母能长生不老,呵呵。
3.而我想你很清楚,要争取认同,就现在看來,最难的对象不是大众,而是你的父母,因为你的生命对他们最有重量。要是你的母亲再次跪在你床前三天三夜,你还会不会堅持?如果这是你最终的选择,那他们廿八年的堅持该怎么称量?

2007-03-10 22:29:44

3、我的父母已经同意我的做法,因为他们也很现实的,他们也担心他们不在了以后,我的生活是很难有人来代替他们来照顾我的,尤其是我妈妈,女孩子的麻烦事太多了,单从生理问题上就够受了,别说其他的。还有,我有所准备,我的立法的路程不是那么容易的,如果,就我这么一提倡就能成功的话,那,那些研究了几十年的立法代表象:赵功名、王忠诚、胡亚美等就不会年年提交议案了。我所做一切只为将来而在不懈努力。

4. 为什么立法通过安乐死对你那么重要?你的提案里开列了几个理由,总的一句是你的死亡对大家都好。怎么说呢?我应该瞭解,但作为”大家”的一员,又无法说服自己这是”好”。对我來说自殺永远是逃避,问题可能只是:谁说人沒有选择逃避的权利?就在这时,我看见你给小泽的留言”感谢你对我的关注,希望我们能成为”路相同,共相为谋”的好朋友。我会坚持我的信念的——只要还能坐起來,当然,也需要你長久的支持啊。”最后一问是:这里提到的”信念”是什么?旁人的支持又该如何理解?

对,没错。这不仅解决了我的难题,也为国家节省了资源,这难道不是一举两得的事吗?你是大家的一员没错,但你不属于特殊里的大家的一员。自杀对有些人来说也许是逃避,但对我来说他是尊严,一种重生,你不会懂的!我这里指的“信念”是没有后顾之忧没有痛苦、凄惨的善终
附:她们俩的最后一个问题讨论的是,象李燕这样的病情究竟能不能在安死乐的范围之内,未果。关于这一点,网上的留言里也有争议,有人认为不在医学定义的范畴里,也有人拿《深海长眠》里雷蒙的例子来支持李燕的想法。所以,希望有更多的医学界与法律界的朋友能够发表意见,我会把大家的留言陆续整理在博客里。感谢。
 

人大回应泰山议案

2007年03月11号,星期天

这两天老听人说这个事。

上午问了一下全国人大新闻局局长。

“现在网上都在议论山东代表关于把泰山定为国山的议案,您怎么看?”

他说,“当初制定《代表法》的时候曾经有过讨论,人大代表是代表地方利益还是全国人民的利益,最后定的是要代表全国人民,所以,议案应该更有广泛性,突破地域利益”

附:

山东泰安代表提议泰山命名为国山称体现追求和谐

2007-03-08 06:54:45 东方网

人大代表呼吁将泰山命名为国山

在正在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山东代表团代表王元成在多名代表的附议下,向大会提交了将泰山命名为“国山”的议案。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国山”的议案。

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境内的泰山,是孔子的诞生地和孔子思想的发源地。居住在泰山南麓不足50公里处的孔子曾多次登临泰山,孟子也由此发出过“孔子登泰山而小天下”的感叹。

王元成代表表示,我国目前还没有法律上定义的“国山”,但民间一直以来有“泰山”为“国山”一说。“泰山”为“国山”说,充分体现了人们对幸福和谐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我爱生命,但我不愿活

2007年03月9号,星期五

在留言里,有人希望我能帮她联系到全国人大代表,递交一份议案。

她提议安乐死。

这是个28岁的女孩,她从1岁起得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就是说,她的肌肉吸收不了养分,最终导致肌肉和各种器官萎缩。

到现在,她的全身只有头和几根手指能够微微动,“我吃饭妈妈喂,我上厕所她抱,我睡觉她要一夜给大大小小翻十多次身。”

二十八年,她就是这样活下来的。

她坐在轮椅上,头发清洁,向陌生人微笑,还学会了画画—虽然画一朵花要用五个小时。

她说她有信心活到四十岁,但是她恐惧,“我必须死在父母的前面,否则我的生活会很惨,我会变的很脏、很臭、很难受,而且我那时侯的生活限制要比现在的限制多上百倍千倍,我承受不起更不想那样的死去,我很恐惧那样死去……。

她写给我的留言是咬着筷子敲在键盘上的。“我惟独就有一个希望,那就是找到支持安乐死的立法代表,帮我向国家提交我的想法”

我去她的博客,她博客的名字叫“无处可逃”

她写到宁夏日报的一名记者采访过她,他发问的第一句话就是:你这样做,对父母是不是太不负责任了?

她说:“我一下被问的张口结舌,无言应对。我这样做是不负责任,但我如果不这样做以后我该怎么办呢?谁能告诉我?到父母八十岁的时候或是去世了我怎么办呢?”

她让他回去做一个游戏,在床上一动不动的躺二十四个小时或是一动不动的坐上二十四个小时感受一下那种滋味后,然后再来采访。

她说:“人有生的权利,也有死的自由。”

县里的有关领导去看过她,说让她什么都不要想好好活着,还留下一千元钱,她很感激。父亲说:“现在有我们,她还能好好活着,那我们不在了,她怎么办?”

县长说:“到那个时候有国家。”

她什么也没说,但她写道“大街上那些满地打滚讨吃讨喝的残疾的人们呢?我迟早还不是和他(她)们一样吗,甚至比他(她)们还要惨。就算有残障院,能有人象父母那样照顾我吗?单单就女孩生理上的反应就可以令照顾我们的人感到难以忍受和厌恶,何谈长久呢?”

她在文章里写到过她的一个表哥,也是瘫痪在床上,母亲去世后,他只能在父亲出门的时候被锁在家里,靠坑头的硬饼和冷水活着,在那篇文章里她详细地写到了他死的时候的情景。

在那种恐惧下,2003年,她曾经五天没吃饭。

她妈妈说:“她说我赶紧走吧。我趴在她的床前哭了三天三夜,她看我难过的样子,才开始吃饭。”

从那之后,她想到安乐死:“我想在我还能坐立、语言还没有丧失之前,申请安乐死,并把身体上能用的器官,遗体都捐献给国家进行医疗研究。”

她写了一份“安乐死申请”议案(草案),希望能有全国人大代表帮助她提交。

“因为这不仅仅解决了我一个人的痛苦,还有跟我一样或是比我更痛苦更无奈的人,也就会解脱了。”

有人问过她:“如果这次找宁夏全国人大代表或是安乐死立法失败了怎么办?”

她说:“只要电脑不坏,只要网吧还能进,只要手指还能动,我就决不放弃。

“如果还不行呢?”

她说她会想办法死,但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自己饿死,“因为,我根本没有任何活动的能力去用一些器物把自己杀死。”

2006年8月19日,她在日记里写道

“天空渐渐落起了雨点,我和妈妈急急忙忙地往回走,许多数不清的雨点落在我和妈的身上,我瞬时间有种说不出的喜悦,我从来没有这么淋过雨,更没有这么坦然的淋过雨。小时候爸和妈一上班我就一个人坐在外面,碰上了下雨天我就会很害怕,慌张的祈求爸或妈赶快回来推我进屋……所以总是错过了淋雨的机会。而这清澈的雨点在轻风的包卷下,落在我的胳膊上、手背上和头发上,那心里是从来没有过的坦然的甜蜜的浪漫感,很舒服,很舒服……

“我爱生命”她说,“但我不愿活”。

(附:李燕关于安乐死的议案http://blog.sina.com.cn/u/4aff160f010005l1

我和你都深深嵌在这个世界当中

2007年03月8号,星期四

六年没见了,今天在演播室碰见他。

他正解读政府工作报告。

“他真好看”演播室里不能说话,我们女孩子在纸上聊天。

“嗯,从脸上看到一个人的心”。

新闻界的人形形色色,但说起他,众人都敬重。

直播完去跟他打招呼,“我在文章里写过你。”

“哦…”
“还有你那块蓝布手绢”

“是吗?”他微微笑,看样子是想不起来了。

“还有那个农民工子弟小学被拆…”

“啊”他说“2001年。”

回到家,给他发了个短信,告诉他曾经给一个年青人带来的影响。

他回信说“这些年看过很多你的节目,其实,我们在做着同一件事,让人们对明天继续有信心”

重新看25岁的时候写的这篇文章,熊老师已经离开人世,她的儿子仍在西藏林芝,在一个需要走半小时路才能挑到水的地方做乡村医生。告诉我叶芝诗句的人每天在博客里逐字逐句地翻译国外的医疗保险制度,病历管理制度,癌症康复中心工作规程…而将近六十岁的官员说他所做的一切是为了“让人们对明天继续有信心”

这是个动荡的世界,但还是有一些人和事,始终没有改变。

《我和你都深深嵌在这个世界当中》

  我从拉萨回北京的飞机上认识她。江苏人,三十年前援藏。为了治病第一次出藏。下了飞机北京大雨,我送她去了一家旅店。

  一星期之后去肿瘤医院看她,她刚开完刀,正躺在床上和主刀大夫开玩笑。走之前她跟我说确诊为胃癌晚期,指了一下床角的箱子,说“要是回不去,你帮我留着。”

  是她三十年里背着相机,走遍西藏,跟官员、喇嘛、汉人、三陪女……交谈的笔录资料。

  她没有任何职业身份,也知道无从发表。

  “不过,”她说,“一百年以后,有人看见了,会知道西藏今天发生了什麽。”

  她姓熊,拉萨中学一位普通的老师。

  他是我的一个朋友,但总是很难见面。

  他是义务的医疗法律顾问,下班后到上访村跟患者见面,给他们作医疗纠纷的法律咨询,晚上回来还要把所有资料归档整理。

  “知道制度怎么形成的,”他说,“才知道从哪儿开始改善。”

  听说他最近要求请调卫生部法规司一个小部门,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为此牺牲专业前程。

  他在电子邮件里引用叶芝的诗答我,“你和我都深深嵌于这个世界之中。”

  他是北大三院的大夫,专业是高山病与心血管研究。

  一群人吃饭,不知道怎么说起民工的事。

  他那么沉稳的人,也动了声色。说到丰台民工打工子弟学校被清理的当天,小学生来上学的时候,课桌都搬走了。

  “小孩子懂事,在教室窗户底下站一排,拿出课本念,”他说,“等老师来了,说学校拆了,老师哭,小孩哭……

  他没说下去,低下头,从裤兜里摸出一块皱皱的蓝布手绢。

  这个人,18岁那年,下乡做了十年的大队出纳,之后他上学,当教授,从政,都是为了“给农民做点事。”

  他让我想起叶利钦在《午夜日记》里写到的新一代的政治人物,“他们不垂涎权力,随时做好退回原有的平静的私人生活的准备,只是想向所有人,包括他们自己证明——俄罗斯可以是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

  他今年52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副主任。

  25岁这年,认识的人,了解的事,让我离开湖南卫视《新青年》,离开我已经熟悉的生活方式,来到《时空连线》,是因为想知道,一个人,而不是一个主持人,能够为自己的时代做些什么。